2005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06年1月3日公布。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,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及《会计基础》两科合格分数均为60分。如对成绩有疑问,需要申请查卷的市直考生,请于2006年1月17日——2月10日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准考证、身份证复印件,由报名点收集后统一交佛山财政局会计科,逾期不再办理有关查询手续。各区考生由各区会计科自行回复。回复时间为2006年2月21日——24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