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持有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凡学历、职称、单位和岗位发生变动的,均要到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。
对持有红塔区财政局、会计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至2005年6月30日止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请于2006年12月31日前来红塔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。
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二00六年五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