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,定于4月2日、3日开通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因特殊原因错过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,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及时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科(股)办理换发手续。
特此通告。
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